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宝鸡市人民政府批准,宝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以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宝市招拍挂字 [2016]17号宗地 位于陈仓物流园区,水莲路以东、南环路以北、规划路以南、锦绣园住宅小区以西范围内。 规划总用地面积 35.329亩,其中建设用地 14.083亩,代征城市道路用地 6.949亩,代征城市绿地14.297亩。 该地块用途为商业设施,出让年限:40年。 该宗土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 1100万元整。竞买起始价: 2100万元,增幅: 100万元 /次。
二、开发建设要求容积率:不大于 1.71;绿地率:不小于 20%;建筑密度:不大于 51%,其他执行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三、竞买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出让方式及竞得人确认本次公开出让,具备拍卖条件的宗地采取现场拍卖竞价,出价最高且达到拍卖底价者为竞得人。拍卖会定于 2016年 8月 4日 10 时,在宝鸡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服务大厅进行。地址:宝虢路 125号市行政中心 6号楼 C座 7楼。不具备拍卖条件的宗地,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限 :自 2016年 7月 26日 8:30至 2016年 8月 4日 17时。挂牌地址:宝鸡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服务大厅。地址:宝虢路 125号市行政中心 6号楼 C座 7楼。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凡有竞买意向者需于 2016年 7月 25日 16 时前到宝鸡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申请竞买手续,地址:宝虢路 125号市行政中心 6号楼 C座 7楼。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方能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竞得者交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定金,未竞得者交付的竞买保证金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竞买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4.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文件; 5.个人竞买者只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竞买保证金交付凭据。
出让人:宝鸡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宝鸡市宝虢路 125号(行政中心) 咨询电话:( 0917) 3260372 3262668 326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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