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信息
       宝鸡楼市
       二手房行情
       租赁行情
       商品住宅日成交
       预售许可证
    重点房源推介
    政策法律
    全国人大
    国务院
       行政法规
       国发国办文件
    部委规章文件
       住建部规章
       住建部文件
       财政税务局
       其它部委及法院
    省级法规及文件
    市级文件
       市政府文件
       市级部门文件
    证券法律政策
    专题报道
       经验分享
       资料分享
       股票知识
       健康保健
    加盟八千家
       加盟八千家
       经纪人天地
   
   当前位置--八千家资讯--宝鸡西安楼市--正文

我市出台《宝鸡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您访问本站原创    录入:bjfgj 时间:2006-03-16 16:02:41  点击数:1596    

   《物业管理条例》于1996年9月1日的颁布实施,物业管理业务也在我市逐步推开,特别是在1996年9月份以后的新建商品房都实施了物业管理。但多年以来,对于市区住房公共部位维修资金的归集、监督、使用、管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市区3200多万平方米的住宅,近亿元的维修资金没有归集到位,造成大面积住房“养老”没有着落。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繁荣,随着人们居住条件和质量的提高,随着人们住户消费水平和消费理念的改变(生存型向休闲、娱乐型转变),居民对于住房的养老问题越来越关注,对于96年以前开发建设的住宅维修投诉也越来越多。面对这种现状,2005年初,市房管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从贯彻落实执政为民的思想出发,确立调研课题,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了深入广泛的调查和研究。在借鉴发达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拟制了《宝鸡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于今年3月2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办法》共六章三十条,分别对住房公共部位、业主、共用设施设备等作了科学的界定,对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原则、主管部门职责作了规定,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缴存和使用的程序、标准等作了详细规定。
该《办法》的出台,将从源头上,解决住房公共部位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使城市广大居民不再对住房的养老问题担忧。

  • 上一篇文章: 宝鸡市蔡家坡:投资三千万建设新农村住宅区

  • 下一篇文章: 我市出台组建业主委员会的新措施
  •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Copyright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8000j网(八千家)
    声明:本网站文章、数据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之用,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侵权,电函后3日内删除。
    电话:0917-15309175008 E-mail:8000j@163.com
    八千里路云和月,让爱有个家!——八千家(8000j)